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,简称伊犁、伊犁州,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北部的伊犁河谷内,成立于1954年,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级行政区,又辖县级行政区的自治州,也是全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。伊犁州西邻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,中国陆路最大的通商口岸霍尔果斯口岸位于州境西部。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、七、八、九、十师和新疆矿冶局、天西林业局、阿山林业局、新疆卷烟厂、阿希金矿等一批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。伊犁被誉为“塞外江南”、“中亚湿岛”,“花城”,伊宁市是伊犁州的首府。全州总面积35万平方公里,因雨量较充沛被称为中亚湿岛或塞外江南。2016年末总人口466.20万人。2012年入选“2012年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”。伊犁得名于伊犁河(光明显达,形容河水在太阳照耀下碧波粼粼),最早见《汉书》,史称伊列、伊丽、伊里等名。清乾隆年间定名伊犁。《西域同文志》中,伊犁为维语,取义于“犁庭扫闾”(意即将庭院犁平整用来种地,把里巷扫荡成废墟),寓意平定准噶尔功盖千秋,西陲从此永保安宁。